户籍材料借用
1、流程
①户籍业务线下办理
常住人口登记卡借用
01
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他人时,受托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模板点击“阅读原文”)。
02
前往学校综合服务大厅18、19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常住人口登记卡>归还承诺书》。
03
借用期间,应妥善保管,三个工作日按时返还到综合服务大厅18、19号窗口。
户口首页复印件使用
01
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委托他人时,受托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模板点击“阅读原文”)。
02
前往学校综合服务大厅18、19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常住人口登记卡>归还承诺书》。
②户籍材料原件线上预约与线下取用
01
登录综台服务中心线上一站式平台(service-ruc.edu.cn),选择“户籍材料预约与取用申请表,填写表单并提交。
02
经党委保卫部(处)审核涌过后,按预约时间前往综合服务中心户籍业务办理窗囗,凭有效证件领取材料,代办人本人有效证件领取。
③户籍材料扫描件的线上办理
01
登录综台服务中心线上一站式平台(service-ruc.edu.cn),选择“户籍材料预约与取用申请表,填写表单并提交。
02
经党委保卫部(处)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上传扫描件,申请人可在表单中下载。
2、涉及部门联系方式
地点:综合服务大厅18/19窗口
联系电话:62510190/62512601
党委保卫部(处)治安科6301室
联系电话:010-62511074
注意事项:
(1)线上办理适用人群:在校学生、教职工及毕业/结业未满两年的学生。
(已毕业同学使用权限还在与相关部门沟通中,暂未开通,如有变化后续另行通知)
(2)委托代办直接在填写表单时上传委托人手写签名的委托书,领取时代办人只需要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即可。
如:A同学提交申请取用本人户口页,委托B同学代取,需在表单内写明B同学姓名、身份证号,并上传自己(A同学)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审核通过后,B同学按预约时间前往综合服务中心,凭本人(B同学)有效证件领取。
(3)如线上业务办理有变动、有新业务上线,“平安人大”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