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全面自查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3-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各学院(系)、书院,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和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即日起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主题教育,把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作为重要任务,开展地毯式排查,以钉钉子精神过筛子、补漏洞,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坚决防止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以赴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重点任务
1.消防安全:包括学生公寓、办公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可燃易燃物等方面。
2.实验室安全: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实验室安全培训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等方面。
3.校园水电气热以及特种设备:包括燃气设施设备、电气设备设施、特种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规章制度、实际运行情况等方面。
4.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工地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气用电及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做到了建筑体内绝对不能有非施工人员生活工作,是否做到了施工楼宇不能够出现学生教职员工的使用和施工同时进行的情况等。
5.交通安全:包括校内限速,有无规范停车,是否占用消防通道,以及校园内部对于交通管理的人员监管是否到位等。
6.食品安全:包括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食品采购环节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及食品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要求落实情况、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水质消毒、检测及达标情况等。
7.传染病防控:包括有无强化传染病报告管理,是否开展传染病漏报督查制度,是否有相关预案,是否做好预警和处置工作等。
8.校园秩序:包括校门管控和校园秩序管理、校外入校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校外施工人员、各类培训班学员等)、校车日常安全教育和维护保养、废旧自行车清理、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等。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二级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情况,加强调度,推动工作,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2.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上级领导部门将于下周采取分组交叉互查的方式开展全覆盖式抽查,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安全监察流于形式等问题予以查处。
3.严格带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如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处置。
四、反馈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集中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当天完成安全隐患自查,并将自查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于4月21日上午11时(星期五)前发送至党委保卫部(处)邮箱(bwb@ruc.edu.cn),如未查出问题,亦需进行零报告反馈,以便及时汇总,建立台账,按时报送市教委。
自查工作开展期间,教育部和北京市等上级部门印发的相关工作要求和指导规范,学校将第一时间传达落实。
专此通知。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党政办、党委保卫部(处)
2023年4月20日
(联系人:于振江; 联系电话:6251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