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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时间:2024-06-07 来源: 浏览次数:

亲爱的2024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已于2024年6月7日开始,应届毕业生须将已借出的户口卡于6月11日前归还至综合服务大厅18、19号户籍服务窗口,逾期未归还者将影响毕业生户口统一迁移手续的办理,请同学们配合支持。

自通知发布之时起,应届毕业生户口卡冻结,原件不可借出,如需办理与用人单位面签、求职、资格审查等就业事宜,党委保卫部(处)可提供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写明用途和有效期并加盖公章)及个人页的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分为学校统一迁移和个人办理迁移两类,选择统一迁移的毕业生应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内填报户口迁移地址,党委保卫部(处)按照系统导出的迁移名单为毕业生统一办理户口迁移。

对未在系统内填写户口迁移地址的应届毕业生,默认户口暂存学校,毕业生可于7月中旬前往综合服务中心18、19号户籍窗口办理个人户口迁出。

如有疑问,可咨询:010-62510190

党委保卫部(处)

2024年6月7日

一、重点提示

户口迁移地址填报: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

户口迁移地址填报/更改截止时间:6月16日17点

重要提醒:

以下通知仅针对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应届毕业生,请务必仔细认真填写并核实户口迁移地址信息;户口未迁入学校集体户或2024年6月无法正常毕业的学生,请勿填写户口迁出信息。因填写有误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户口迁移流程

(一)学校统一迁移:

1.填报户口迁移地

应届毕业生在与落户单位或落户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迁移地址后,务必仔细填报户口迁移地址信息。迁移地址必须写明直辖市、县(区)或省(自治区)、市(县),同时写明落户单位名称或落户单位详细地址或原籍详细地址,且不能出现“XX派出所”字样。其中:

(1)凡毕业后出国或到港澳台继续就读的学生,离校时户口应迁回原籍所在地,学生须提交原籍落户地址。

(2)暂无就业单位、回省二分的毕业生,在向所在省份的大学生毕业就业工作部门核实后,提交户口迁移地址。

(3)本校升学毕业生(含统考及推免),亦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需将户口迁至校外,可直接按要求填写户口迁移地址;如选择升学后户口仍落在学校,请将迁移地址填写为“中国人民大学”。9月开学报到时,学校将另行通知。

2.整理《常住人口登记卡》及打印《户口迁移证》

党委保卫部(处)根据学生填报的迁移地址,分类整理《常住人口登记卡》并为户口迁往京外的毕业生打印《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京内的,凭《常住人口登记卡》办理迁移。

3.统一发放《常住人口登记卡》及《户口迁移证》

党委保卫部(处)将通知各学院(系)、书院委派专人到综合服务中心18、19号户籍服务窗口领取毕业生《常住人口登记卡》及《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请毕业生尽快联系学院领取,以免影响落户。

(二)个人办理户口迁移:

7月中旬起,应届毕业生可到综合服务中心18、19号户籍服务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档迁转介绍信(附件1,也可从“平安人大”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集体户籍迁出”下载打印);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也可从“平安人大”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集体户籍迁出”下载打印委托书模板,一式两份,填好相关内容并签名后交予被委托人)、户档迁转介绍信。

三、户口暂存

户口需要暂存在学校的毕业生,无需在系统内填写户口迁移信息,系统将默认其户口暂存学校集体户。

(一)滞留学生户口暂存:

学生毕业后,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将本人户籍迁出学校,逾期未迁出的按滞留学生户口管理。滞留学生户口按规定只允许在校保留两年(从毕业当日起往后两年)。毕业生户口滞留在校期间,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及就业手续外,无法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及户口首页复印件办理户口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港澳台通行证、公证、结婚、买房等)。户口滞留时长超过两年(从毕业当日起超过两年)的,公安机关将适时按入学地强制迁出,迁出后学院将联系有关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

(二)公派留学毕业生户口暂存:

公派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将户口留存学校,相关毕业生请于6月16日前携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前往综合服务中心18、19号窗口办理登记业务。公派留学结束后应限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未办理登记的公派留学毕业生户口滞留学校的,学校将按普通滞留户口管理。

(三)特殊类型推免学生户口暂存:

学工系统“骨干计划”成员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毕业后户口可保留在学校,工作/支教结束后,请关注入学年份相关通知,及时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

四、其他

应届毕业生现住址统一填写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户籍登记机关(即所属派出所)统一填写为: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海淀派出所。

相关附件:

户口迁转介绍信(模板)

委托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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