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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2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2018年寒假即将到来,为确保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委教工委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总体部署,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单位要紧盯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生产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饮食安全、宿舍安全、网络安全及季节性事故预防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家属区等)、实验室、地下空间、配电间、锅炉房、校内临时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放假期间,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好值班人员,一旦发生火情要做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从2018年起,北京市五环路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炮竹,请各单位提醒本单位师生员工要遵守禁放规定,不得在禁放点燃放烟花爆竹,如需燃放烟花炮竹,请到五环路外允许燃放区域按规定安全燃放。

三、落实治安防控措施,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各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的防盗安全工作,严禁在办公场所违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各单位要提醒教育师生员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免遭各种形式的诈骗侵害。

四、明确2018年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签订全年交通安全责任书,做好寒假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针对师生寒假期间外出旅游、探亲,各单位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醒师生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乘坐合法运营出租车辆,避开不合法运营车辆,减少交通风险。坚决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各公车单位要做好寒假春节期间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派车、用车审批制度,强化落实放假期间公车停驶、限行等工作。

五、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各院(系)和学生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离开宿舍应锁闭门窗,不要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午休和夜寝要锁好房门,避免发生财物失窃案件。学生宿舍禁止吸烟,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电线,不得在阳台、楼道堆积可燃物,外出时要关闭电源,不得使用明火。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应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内部巡查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严格登记,严禁社会无关人员进入学生公寓楼内。

六、强化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各单位应在放假前将本通知内容在本单位范围内及时传达,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放假前在本单位师生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切实有效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

七、放假期间,如遇治安问题,火险火情、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问题时,请及时报学校总值班室、保卫处值班室以及公安机关处置。


中国人民大学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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