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文章详情

关于办理2020级新生户口迁入手续的通知

时间:2020-09-18 来源: 浏览次数:

lenovo


各学院(系)书院、2020级新生:

为做好2020新生户口迁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集体户籍管理遵循两大基本原则:

(一)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自愿不将户口迁转至学校的新生,于2020年9月30登陆“微人大”系统填写《2020新生放弃转户申请》,申请人所在学院于2020109日前对新生的在线申请进行审批,新生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

(二)遵循“学生在校期间户籍不转入、不转出”原则。提出自愿不迁转户口的新生,日后不可再办理其户籍迁入本校的手续。根据公安机关要求2020年10月16日前既未上交迁移材料也未提交放弃转户申请的新生,视为放弃将户口迁转至学校,日后不得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新生自愿将户口迁至学校后,在读期间户籍不得迁移。

二、拟将户口迁至学校的北京生源新生(集体户)和外地生源新生分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北京生源为集体户(集体户指新生考前户口落在本市其他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的硕士生、博士生新生可将户口迁入本校,将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上交所在学院(《常住人口登记卡》背面需用铅笔注明学院、姓名、学号)北京生源新生除集体户外一律转户,农村户口的北京生源新生需先来学校报到,再由招生就业处开具证明,本人回原籍办理农转非手续。

(二)外地生源新生需凭入学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并将迁移证上交至学院。办理手续时需注意下列几点:

1、《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不能出现“海淀派出所”字样。

2、新生所持《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包括:齐缝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右下角的迁出地派出所的公章。

3、《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准确、清楚,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公章。姓名、出生地、籍贯如有生冷僻字的,请用铅笔注上汉语拼音。

注:每个人的曾用名只能有一个。

4、《户口迁移证》上籍贯、出生地必须写明直辖市、县(区)或省(自治区)、市(县)等,如果缺失项目的必须回迁出地派出所修改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5、《户口迁移证》上要有身高、血型等信息,如没有这两项的铅笔写在备注栏内。

6、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左上角粘贴裁剪下的身份证复印件(带有个人信息的一面),右上角粘贴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左下角用铅笔写明学院、姓名、学号,新生未满16周岁,另在右下角用铅笔写明监护人(父母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7、《户口迁移证》上如有需标注的信息,铅笔注明,一旦使用圆珠笔或钢笔标注或涂改信息,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否则无效。《户口迁移证》上如果有增加或减少项目的也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否则无效。

三、《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集、整理、上交,保卫处户籍科不接受学生个人递交的迁户材料。请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收齐《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证》,并分类整理本、硕、博新生户口迁移材料和填写《新生户籍登记表》(按照本管界新生、市外及外校新生两大类,以新生学号序整理)。各学院将填写好的《新生户籍登记表》(加盖院系公章)和户口迁移材料一起于20201016交到保卫处户籍科审核。

注:(一)如本学院招有清华附中马约翰班、艺术院校在京高考的非京籍考生等此类北京生源的本科生,请将此类本科生新生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单独整理,但在《新生户籍登记表样》无需单独分类填写;

(二)请院系在提交纸版材料前,将《新生户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20160062@ruc.edu.cn,以便于现场审核工作

(三)请学院工作负责人在本学院所有放弃转户新生均在“微人大”系统中成功提交放弃转户申请并通过学院审批后再将转户新生迁移材料送至保卫处户籍科。

四、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可自行自愿办理新身份证。由于北京身份证需在新生落户完成之后方可办理,请新生在落户期间保管好旧身份证,以免出现因旧身份证丢失无法办理个人事宜的情况。

五、新生落户指标申请需要由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提供新生原始数据,上报市高招办、市公安局审批后才能完成,上级部门对此均有规定的办理时间,并且派出所录入户籍信息、制证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学院不要安排新生在第一学期出境交流,对此请予谅解。


保卫处(部)

2020年9月18


保卫处户籍科:游泳馆(配楼)三层6322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2512601

1

浏览更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