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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部)关于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时间:2020-06-18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毕业生离校的户口迁移工作已20206月12开始,应届毕业生将已借出的户口尽快邮寄给各学院,学院收齐后交至综合服务大厅户籍管理前台。

二、自20206月12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冻结,不再办理借用事宜。凡应届毕业生办理与用人单位面签、求职、资格审查等就业事宜时,户籍管理科仅提供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写明用途和有效期加盖公章)。

应届毕业生在与落户单位或落户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迁移地址后,仔细填写并向招生就业处上报户口迁移地址信息。迁移地址必须写明直辖市、县(区)或省(自治区)、市(县),同时写明落户单位名称或落户单位详细地址或原籍详细地址,且不能出现“XX派出所”字样。其中

(一)凡毕业后出国或到港澳台继续就读的学生,离校时户口一律迁回原籍所在地学生须向招生就业处提交原籍详细地址

(二)暂无就业单位、回省二分的毕业生,在向所在省份的大学生毕业就业工作部门核实后,向招生就业处提交详细的户口迁移地址。

、接保卫处通知后学院委派专人到综合服务大厅户籍管理前台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其中《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各学院请尽快邮寄给学生本人,以免影响落户

、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必须持本人证件、招生就业处出具的户档迁转介绍信(三联单),到综合服务大厅户籍管理前台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委托人下载打印委托书模板,一式两份,填好相关内容并签名后交予被委托人)、招生就业处出具户档迁转介绍信(三联单,到综合服务大厅户籍管理前台办理相关手续。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无法进校,请提前拨打62510190,预约办理。

、毕业生签订户口暂留协议后,户口可暂留至毕业当年年底,学生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之前将本人户籍迁出学校滞留学生户口按照目前户籍政策原则只保留两年。户口滞在校期间,仅能办理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事项,无法借用户口卡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港澳通行证、公证、结婚、买房等与户口有关事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学生入伍应按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注销户籍,保卫处户籍管理科将学生处核实造册的入伍学生名单,到海淀派出所统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关于毕业生户口迁出地址的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现住址统一填写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二)户籍登记机关(即所属派出所)统一填写为:北京市公安局海淀派出所。


保卫处(部)户籍管理前台地址综合服务大厅18、19窗口

咨询电话:62510190、62512601


保卫处(部)

20206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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