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人员无犯罪记录核查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党委保卫部(处)协调公安机关对拟录用人选有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工作流程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通过校内公文系统向党委保卫部(处)提交核查工作函,系统上标题需显示提交单位名称。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各单位拟录用人选的个人信息,需作为单独附件、以“excel”表格形式提交,模板见附件。
二、党委保卫部(处)按照工作流程协调公安机关对二级单位提交的《犯罪记录核查信息登记表》的拟录用人选有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公安部门按照核查流程向我部反馈核查结果,反馈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三、党委保卫部(处)根据公安机关的反馈结果,及时通知二级单位,并由工作人员领取公安机关的纸质核查材料。
联系人:政保科 马老师
电 话:62515719
办公室:游泳馆6315
党委保卫部(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