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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工作注意事项
一、各院系请通知本院系应届毕业生,务必于6月6日前将借用的户籍卡交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否则影响派遣、考研等,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迁移证的领取以院系为单位,按照保卫处户籍办公室通知时间为准,不接待个人领取。
三、请仔细核对迁移证上的内容,如有问题,请于6月27日、28日到游泳馆配楼三层6306室,海淀派出所民警将于当日现场办公。具体时间为:上午8:30 --- 11:30,下午2:00 --- 5:00。
(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地址:游泳馆配楼三层6308室,电话:62512601)
保卫处
200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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