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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离校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保卫处即将开始办理离校毕业生户口的迁移工作,为保证户口迁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进行如下通知:
一、毕业生离校的户口迁移工作将于6月10日开始,望各学院通知毕业生,将已借出的户口卡及时交回保卫处户籍办,以免影响户口迁移工作。
二、6月10日,毕业生户口将冻结(出国留学、已签订三方协议、退出就业工作的学生除外),不再办理借用事宜。
三、在本校保研考研的学生,其户口发放到学院,其中:
(一)在本院继续读硕读博学生的户口卡,可由学院统一暂时保管;
(二)跨院读硕读博学生的户口卡,应发放到本人暂时保管,待9月份新学年开学时交到应属学院。
四、保卫处户籍办将分期分批在6月30日之前,把户口卡及户口迁移证发放到各学院,再由各学院发放到学生本人手中。
五、户口统一迁移工作将于6月30日完成。学生在拿到迁移证后请认真核对,如发现错误须自行到海淀派出所更改。
保卫处户籍办
200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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