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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五一”假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为创造良好的道路和校园交通安全环境,确保我校春假和“五一”节期间的交通安全,按照学校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特通知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对所属人员在放假前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不留死角,增强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身安全。
二、放假期间如单位组织外出,要有本单位领导批准,有负责人带队,并给保卫处留下联系方式。要乘坐有运营资质的车辆,不乘坐无营运资格的“黑车”;使用学校大客车的,要经车队主管领导批准,选派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并做好车辆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向保卫处交通管理科备案,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报警,及时向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汇报。
三、开单位公(私)车出去游玩的,要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车辆保养,严禁酒后开车,不开故障车,不开超速车,不疲劳驾驶。
四、外出停放汽车时,不要在车中存留财物,以防被窃。
五、骑车或徒步出行的要各行其道,注意安全。
六、居委会要对社区居民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教育儿童家长,儿童外出须有成年人带领,不要让儿童在道路和铁路沿线玩耍,以免发生危险。
七、后勤集团运输服务中心要对车辆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保卫处交通管理科电话:62511032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 62514281
中国人民大学交通安全委员会
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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